释义 |
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一起还款,该方拥有房产证。另一方会得到补偿,取决于还贷金额和房价上涨。如果没有房产证,将按实际情况处理。如果两个人都加名,另一方可分割房产。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共同还款的情况下,一般将房产证署名判给该方,对另一方则根据共同还贷数额以及房屋涨价的部分进行补偿。如果婚前个人贷款买房但未办理房产证,则将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如果婚前个人贷款买房并加名,则另一方有权分割房产。《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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