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二审中是否需要准备答辩状和相关证据? |
释义 | 二审答辩状怎么写 二审上诉答辩状范文 答辩状在很多时候都会用到,二审的时候也需要写一份上诉答辩状,那么二审上诉答辩状范文怎么写 答辩人:李,男,汉族,19年9月6日出生,太原市迎泽区地税局工作,住市区路西二巷15号3单元6号。 答辩人就上诉人刘刚提出返还原物纠纷上诉一案,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本案属于公民合法享有所有权的房屋被他人非法侵占后引起的返还原物的侵权纠纷案件,一审法院对于上诉人非法侵占诉争房屋的事实认定清楚。 二、答辩人名下只有诉争房屋房产证上登记的唯一一套房产,与本案审理没有任何关系,答辩人不再赘述。 三、本案不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一审法院审理案件适用法律正确。 综上,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采信证据正确,但是上诉人置事实和法律于不顾,企图永久占有答辩人的物权。在国家大力倡导保护私人财产权利的今天,答辩人相信正义一定能伸张,违法一定会受到制裁。为此,请求二审法院明镜高悬,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答辩人:李 二0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行政诉讼二审如何答辩状 行政诉讼答辩状答辩人,……(写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职务等基本信息)。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因诉我单位……(写明案由或起因)一案,现答辩如下:答辩请求:……事实和理由:……(写明答辩的观点、事实与理由)。此致人民法院答辩人:(盖章)年月日(写明递交答辩状之日)附:1.答辩状副本份2.其他文件份3.证物或书证件 二审答辩状范文怎么写 二审民事答辩状范文答辩人:XX,女,年月日生,户籍地:身份证号码:答辩人因与上诉人XXXX离婚纠纷一案,提出如下答辩意见:一、上诉人的上诉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应予驳回。(一)上诉请求1应予驳回。(二)上诉请求2应予驳回。(三)上诉请求3应予驳回。(四)上诉请求4应予驳回。二、下列财产,一审不予处理或错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请求中院予以纠正。1、被上诉人用于购买XXXX房产的XXXX万元婚前存款;2、XXXX房产装修款XXXX元;3、XXXX汽车;4、上诉人贷款炒股转走的现金XXXX元。三、由于时间变化,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已经发生变化,列举如下:1、XXXX房产贷款,现贷款余额本金是XXXX元,利息是XXXX元,罚息是XXXX元,诉讼费预计支出是XXXX元,合计此套房产负债为XXXX元;2、XXXX银行贷款,现本息余额是XXXX元。四、根据事实,请求中级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如下认定:(按一审判决书的认定顺序)1、认定被上诉人的婚前财产为XXXX房产一套和现金人民币XXXX万元;(判决书第XX页第XX行,维持一审认定)2、认定XXXX房产系上诉人出售XXXX房产的房款所购买;(判决书第XXXX页倒数第XXXX行,维持一审认定)3、认定被上诉人出资婚前存款XXXX万元购买XXXX房产;(依据证据,重新认定)4、认定被上诉人用出售XXXX房产的房款装修XXXX房产;(依据证据,重新认定)5、认定上诉人非法转移现金XXXX元;(判决书第XXXX页第XXXX行,依据司法解释,重新认定)6、其余认定不变。综上所述,上诉人的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应予驳回。一审有关事实认定错误,处理不当,应予纠正。请求中院查明事实,作出正确的判决。此致XXXX市人民法院答辩人:XX年月日 我是原告。我为被告写的答辩状准备了一些证据。我需要提交吗?还是等开庭再提交证据? 证据可以开庭时提交,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送达起诉状和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当事人庭审权利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拆迁安置诉讼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及证据 关于拆迁安置诉讼需要下列证据材料: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 (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5)已达成前拆补偿协议的,还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协议; (6)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 (7)拆迁许可证; (8)房屋拆迁公告及张贴公告的照片资料; (9)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10)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积丈量报告; (11)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金、房屋搬迁费、电话迁移费、及过渡期安排补助费的凭证; (12)提供过渡时期临时用房给被拆迁人的证据; (13)用以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平面图、建筑面积、竣工验收报告等。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 该内容由 刘宝森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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