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教育局直属管理的小学(含开发区实验学校,华龙区金堤路小学,示范区绿城实验学校、开德小学,市昆吾小学戚城校区),负责招收本辖区划片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2.华龙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的小学,分别负责招收本辖区划片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3.市油田教育中心管理的小学负责招收本辖区划片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法律依据: 《濮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 第三条 招生原则(一)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市教育局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并具体负责市直小学招生划片入学工作;市油田教育中心和各区教育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本辖区内小学招生划片入学工作。(二)坚持“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市城区内公办小学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省有关招生入学政策,实行免试划片入学,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市城区居民子女按居住地划片就近入学;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按居住地划片指定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统筹安排到公办小学就读,实现应入尽入。民办小学实行免试、依法自主招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