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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如何更改按揭贷款房屋名称?
释义
    按揭房离婚后的过户问题:1、离婚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一方,需共同申请办理夫妻离婚房屋所属权登记手续;2、一方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另一方,需还清银行贷款或办理转按揭;3、共同的按揭房过户给第三人,需还清贷款或由第三人清偿。离婚房产分割原则:1、双方同意竞价取得的可准许;2、一方主张所有权,评估机构评估后给予补偿;3、双方不主张所有权,可拍卖并分割所得价款。考虑住房情况、抚养子女等因素,照顾女方。
    法律分析
    一、按揭房离婚后怎么更名?
    因此,一般来讲,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应首先弄明白离婚后按揭房过户具体有哪些方面。具体来说,离婚后按揭房的过户情况大致包括以下三种:
    1、是将离婚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在这种情况下,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过户的问题,则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办理夫妻离婚房屋所属权登记手续,将离婚双方的名字登记变更为原夫妻一方,并根据相关规定由被过户方继续缴纳按揭。
    2、将离婚双方中的一方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另一方如果是这种情况,则需要还清银行贷款。若暂时还不清贷款,离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
    3、是将离婚双方共同的按揭房过户给第三人在这种情况下,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过户的问题,离婚双方必须还清银行贷款或者第三人为离婚双方清偿贷款后方能履行相应的过户手续。
    二、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结语
    离婚后按揭房过户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处理。若是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需共同申请过户手续并继续缴纳按揭。若一方拥有的按揭房要过户给另一方,需先还清银行贷款或转按揭办理过户手续。若按揭房过户给第三人,需还清贷款或由第三人清偿后方可过户。离婚房产分割时,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可准许竞价取得所有权、评估房屋并补偿、拍卖房屋并分割所得价款等。在分割时需考虑住房情况和子女抚养,女方在条件等同情况下应得到照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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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2 19:4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