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期间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吗 |
释义 | 理论上被缓刑人不应被认为罪犯,用人单位(通常单位)是能够继续聘用。劳动权是公民的自由,判处刑罚并不剥夺劳动者劳动的权利。公司可以和当事人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当事人需要续签劳动合同,被判处缓刑的人只要在缓刑期内不再犯罪,其原坐牢就不再执行。 一、被判缓刑的是否可以正常上班 被判缓刑的可以正常上班。如果员工被判缓刑,在缓刑执行期间,原公司若没有因此解除劳动关系的,仍可以到公司上班。被判处缓刑的罪犯,没有被剥夺劳动的权利。 可以被判处缓刑的情形有: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被判缓刑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缓刑是指对一定刑期以下剥夺自由的刑罚有条件地暂缓执行。我国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缓刑期间,罪犯虽然不用进入监所服刑,但是要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因此,缓刑只是罪犯被人民法院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后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而已,并不能认为罪犯没有入狱服刑就是没有责任。被判处缓刑后,虽然有一定的人身自由,可以在企业允许的情况下继续工作,但是企业对于是否要留用员工有相应的决定权。换句话说,企业有权解除被判处缓刑员工的劳动合同。 三、缓刑有机会免于刑事处罚吗? 缓刑虽也可以看作是有条件地免除犯罪分子的刑罚,但它与免予刑事处罚存在以下不同之处: 1、免予刑事处罚是依法只对被告人定罪,但不判处刑罚;而缓刑是对被告人既要定罪,又要判处刑罚,只是所判刑罚暂不执行。 2、免予刑事处罚的适用根据是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而适用缓刑主要是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 3、被宣告免予刑事处罚的罪犯,不存在曾经被判过刑的问题,也不存在就被免予刑事处罚的犯罪再执行刑罚的可能性。而缓刑犯确实是被判处过一定刑罚的,虽然宣告暂缓执行,但却保留着执行的可能性,即是否执行原判刑罚取决于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是否又犯新罪、发现漏罪或者严重违反有关监督管理规定。即使是缓刑考验期满而事实上未执行原判刑罚,也不能改变其曾经被判过刑的事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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