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交费条件是,参加城乡居民养老金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纳方式如下: 1、每月1到20日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社保所提出申请; 2、社保所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当场予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参保登记,不符合条件的,退还资料给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3、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的当月,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后,1到20日到申报地社保所进行养老保险者弊待遇资格初审; 4、乡镇社保所对养老待遇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县社保局居民养老科,居民养老科1到24日进行资格复审; 5、县社保局按月支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