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1.参加 城乡养老保险 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按月领取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待遇。 2.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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