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市个人户口转移集体户口流程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个人申请户口的具体流程。申请人需要前往当地派出所申请户口,并提交相关材料。接着,申请人需要前往亲属家出示亲属证明和户口本,以及自己和户主配偶的结婚证复印件。最后,申请人、户主和户主配偶一起到迁入地的派出所,出示所有材料,集体户口卡和三个人的身份证,即可成功将集体户口转为个人户口。 法律分析 1.个人前来申请户口。 2.房屋主人同意户口迁移申请。 3、亲属证明。 4、目前户口所在单位的同意迁出证明。 5、目前档案所在单位证明。 6、在亲属家居住的证明。 7、户主和户主配偶的结婚证复印件,如果跟户主是亲属的话就不需要,跟户主配偶是亲属的话这个一定要出示。 集体户口转个人户口最后一个流程:和户主一起到迁入地的派出所,出示所有材料,集体户口卡,亲属家户口本,三个人的身份证。至此就能成功的将集体户口转为个人户口了。 拓展延伸 北京市个人户口转移集体户口指南 根据《北京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集体户口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北京市个人户口转移集体户口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并经过公安机关审核同意后,由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户口迁出证明》和《户口迁入证》,并通过市局人口管理部门办理迁入手续。同时,集体户口迁入人员应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集体户口迁入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户口迁入证明》。因此,北京市个人户口转移集体户口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并提交相应的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 结语 成功将集体户口转为个人户口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包括个人申请、房屋主人同意、亲属证明、单位同意迁出证明、档案所在单位证明、在亲属家居住的证明以及户主和户主配偶的结婚证复印件等。最后,和户主一起到迁入地的派出所出示所有材料即可成功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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