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约的主要形式包括哪些 |
释义 | 要约作为一种意思表示,可以以书面形式作出,也可以以对话形式作出。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 一、要约具备法律效力吗 符合要约构成要件的要约具有法律效力。要求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要约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拘束、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条件。 二、合同的要约和承诺是指什么? 合同中的要约指:一方当事人希望与他人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即要约人事先拟好合同,注明合作信息并向他人发出,希望他人能够签订这份合同,这就是要约;合同中的承诺是指:收到要约的当事人同意签订合同,并作出同意接受要约的表示。合同的要约与承诺是我国商业合作中双方达成合同的重要方式之一。 三、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有: 1、要约中有不可撤销的表示,不可撤销的意思表示可以用不同的方式作出,最直接和最清楚的方式是由要约人在要约中作一个有效的声明; 2、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依其信赖行事。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相对人或者承诺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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