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合同要去哪里办 |
释义 | 租赁合同一般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一般指街道的社区服务中心。 1.出租方应办理的事项: 去房屋所属的社区工作站办理《出租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责任书》,然后在去办理出租屋编码卡时应带上该责任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出租方需提交资料: (1)已办理好的房产证原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2)若为抵押中,需提交房产证的复印件,加盖银行公章,交给房管科; (3)房产若有共有人,需提交共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交复印件; (4)港澳民的,需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提交复印件。 2.承租方应办理的事项: 去房屋所属的社区工作站办理《深圳市居住人口信息登记表》,带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不是同一个街道办的要带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或者计生服务证 一、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方需要注意的事项 1、作为承租方,应先审查租赁物是否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情形,包括以下情形等: (1)未依法取得租赁物的相关证件; (2)共有租赁物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3)权属有争议的。 2、作为承租方,为了预防欺诈,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承租方是租赁物的所有人,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果承租方不是租赁物的所有人,必须具有转租权。 3、为了避免争议,在合同中对租赁物的基本信息应进行明确约定,如租赁物的规格、质量、数量等。 二、租赁合同的形式是怎样的 合同的形式,又称合同的方式,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是合同内容的载体。合同区分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就租赁合同而言不定期租赁合同为不要式合同,无须采取书面形式;租赁期限为6个月以下的,可以由当事人自由选择合同的形式。无论采用书面形式还是口头形式,都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双方当事人对租赁期限存在争议的,推定合同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