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失业金领了两个月,再次申领显示无可享受期限,无法申领是怎么回事? |
释义 | 劳动合同到期,个人不想续签则无法领取失业金。领取失业保险金需满足条件: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个人意愿中断就业、进行失业登记及有求职要求。根据《社会保险法》第45条和《失业保险条例》第16条规定,失业人员需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并及时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从登记之日起计算,由社保机构按月发放,失业人员凭证到指定银行领取。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到期了,若是因劳动者个人原因不想签了,一般是不可以领失业金的。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等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拓展延伸 失业金申领遇到问题,无法再次享受福利的原因是什么? 失业金申领遇到问题,无法再次享受福利的原因可能有多种。其中一种可能是该申请人已经超过了失业金的最长可享受期限,根据相关规定,失业金通常只能在一定期限内领取,超过期限后将无法再次申领。另一种可能是该申请人在再次申领时未能满足相关资格要求,如就业状态的改变、收入超过规定限额等。此外,系统故障、资料不完整或错误、申请程序不当等也可能导致无法再次申领失业金。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建议申请人与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沟通,核实具体原因,并按照要求提供正确的资料和申请程序,以便再次享受失业金福利。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后,若劳动者个人原因不想签约,一般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一年以上的失业保险费缴纳、非个人意愿中断就业、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等条件。若遇到无法再次申领失业金的问题,建议与相关部门或机构沟通,核实具体原因,并按要求提供正确的资料和申请程序,以便再次享受失业金福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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