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消防部门是哪个政府部门管理的? |
释义 |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规定,消防归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管理,地方的应急管理局对消防总队只有指导建设的权利。消防属于行政编制,在应急管理部设消防局,消防部队以公安现役为主体,受公安部和武警总部的双重领导。消防既是行政单位又是军警身份,享受现役军人待遇。 法律分析 消防归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管理,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规定,公安部的消防管理职责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务院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等职责合并统一归应急管理部管理。 1、虽然消防救援局是属于国家应急管理部管,但是地方的应急管理局对消防总队,支队,大队,站只有指导建设的权利,没有直接管理权利和指挥权。地方市(区)消防支队属于该省(直辖市)的总队管理。 2、消防属于行政编制,在应急管理部设消防局,到省,市县,分别是消防救援总队,消防救援支队,大队。内部机构有所调整。消防员不是公务员。消防是行政单位。 3、消防部队以公安现役为主体。列入武警序列。受公安部和武警总部的双重领导。武警八大警种之一。享受现役军人待遇。并隶属于公安现役部队(边防消防警卫)。说白了就是既穿军装又是警察。 拓展延伸 消防安全的责任单位是哪个政府部门负责的? 消防安全的责任单位是由公安部门负责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公安部门是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主管部门。公安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处理火灾事故和其他突发事件,制定火灾隐患整改措施等。公安部门通过加强消防力量建设、提升消防技术水平、加强执法监管等措施,确保社会各个单位和个人的消防安全责任得到有效履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结语 消防归应急管理部管,根据党国机构改革,公安消防职责和安监总局的职责合并归应急管理部。地方应急管理局对消防部队只有指导权,地市消防支队属省总队管。消防属行政编制,设消防局,省市县分别是总队、支队、大队。消防部队以公安现役为主体,享受现役军人待遇,既穿军装又是警察。公安部门是消防安全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制度、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处理事故等,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法律依据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第三十条 组建应急管理部。提高国家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项重大任务。为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整合优化应急力量和资源,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务院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公安部的消防管理职责,民政部的救灾职责,国土资源部的地质灾害防治、水利部的水旱灾害防治、农业部的草原防火、国家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中国地震局的震灾应急救援职责以及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国家减灾委员会、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整合,组建应急管理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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