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协调督办、文电处理、内部信息、接待联络工作等; 二、综合法规科:负责起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负责组织开展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方面的宣传教育等; 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履行法律、法规授权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实施的有关行政执法职责。(具体职责另行规定) 四、园林绿化所:负责完成有关城市绿化工作,参与城市绿化规划;负责城市绿化的行业管理;组织或实施城市绿化建设;负责园林绿化养护及建制镇、单位庭院绿化的技术指导和行业管理。环卫站:负责县城街道、市场的垃圾清理、清运工作;负责县城主要区域的居民生活垃圾清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行政机关因实施行政处罚的需要,可以向有关机关提出协助请求。协助事项属于被请求机关职权范围内的,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