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杭州 公租房 的申请条件 主要分为两类: 一类(一)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一类(二)大学毕业生、创业人才 (一)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又暂无力购买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符合2010年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房。 (二)大学毕业生、创业人才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或已办理居住登记,并持有相应证件; 2.申请人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3.申请人与市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含)以上 劳动合同 ,并连续缴纳 住房公积金 或 社会保险 金12个月以上。 4.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4177.6元(该标准为2009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0%);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房。 法律客观: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