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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023年票据质押什么意思
释义
    法律分析:
    票据质押是以票据为标的物而建立的一种质权。
    票据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包括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
    票据基本当事人是指在票据作成和交付时就已经存在的当事人,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三种。汇票和支票的基本当事人有出票人、付款人与收款人票的基本当事人有出票人与收款人。
    出票人是指依法定方式签发票据并将票据交付给收款人的人。
    收款人是指票据正面记载的到期后有权收取票据所载金额的人。
    付款人是指由出票人委托付款或自行承担付款责任的人。
    票据特征:
    票据是完全有价证券据是文义证券据是无因证券据是金钱债权证券据是要式证券据是流通证券。
    票据功能:
    支付功能兑功能用功能算功能资功能。
    票据质押是债权质押,质押合同的生效应当以债权凭证交付为标志。同时票据也是完全的有价证券,票据权利与票据不可分离,虽然在签订票据质押合同时,出质人可能并没有转让票据权利给出质人的意思,但是当出质人到期未能履行债务或者票据先于债权履行期届满时,质权人必须行使票据权利以使自己获得清偿或者保全票据权利不使出质人受到损失,票据质权的最终实现必须以质权人行使票据权利为必要,而质权人要行使票据权利,则需以其对设质票据的占有为前提,所以出质人与质权人签订票据质押合同后,还需要向质权人交付票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三十一条 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汇票权利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汇票的,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
    前款所称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
    第三十五条 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但是,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汇票权利。
    汇票可以设定质押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质权时,可以行使汇票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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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21:2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