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雄安新区拆迁有纠纷。每一个地方都会在拆迁的时候产生纠纷,比如因为拆迁方和被拆迁人对拆迁的补偿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而产生的纠纷,或者是家庭对于拆迁款的分配问题而产生纠纷。如果是前者,则在被拆迁人对提出的拆迁补偿有异议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判决后仍然有异议,则可以申请复议。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