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诉讼离婚法院调解如下: 1、调解动员阶段。也就是说,法官向双方解释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和指导当事人的理解水平和态度,动员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2、协商调停阶段。双方交换意见,法官或者协助调解人员中介调解; 3、调解结束阶段。当事人就离婚或不离婚达成协议,达成离婚协议的,还必须同时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义务分担达成协议,审判人员如实记录协议内容,经双方批准后签字盖章,调解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