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承揽合同要如何认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认定承揽合同可以从以下方面考虑:(1)承揽合同的当事人之间不存在支配与服从的关系,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 (2)承揽合同则自带劳动工具,对工作时间有自主性,只要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具体的完成方式和时间自己决定。(3)承揽合同的支付方式一般是合同履行完毕且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体现的是工作成果的价值。(4)承揽合同是以完成工作成果为目的,提供劳务仅是完成工作成果的手段。(5)承揽人的工作通常不属于雇主从事的工作内容。(6)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只有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情况下,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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