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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同成立地是履行地吗
释义
    法律分析:合同履行地不等于合同成立地。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生效后,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清的,可以协议补充。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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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6:4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