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回购是怎么进行规定的 |
释义 | 股权回购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回购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权。有限责任公司中,发生回购股权的原因一般有以下三种:原因一:出现法律规定的回购股权的情形。原因二:触发对赌协议中关于股权回购的约定。原因三:出现公司回购股权的约定事由。 根据法律规定,异议股东实现股权被回购的情形有: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一、如何放弃公司股权 1.声明放弃优先购买权即可,可以委托律师起草。股东放弃股权及表示退股,关于如何退股,有: 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退股: (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 (2)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3)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的规定。 2.申请退股的法定情形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3.解散公司而退股从公司法的规定分析,股东在公司解散的情形下等同于取得了退出公司的法律效果。 二、哪些情形股东可以申请公司退股 有限公司股东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可以要求退股。 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只要对转让价款达成一直,签订协议,办理变更手续即可完成,相对来说是最简单的方式,但是经常会在转让价款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无法达成目的。 二、将股权转让给本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一般作为外部的第三人收购股权首先会看这个公司是否有发展前途,濒临破产的公司一般是没有人会收购的,一般对外转让股权要经过法定程序,其他股东还可能行使优先购买权。 三、公司回购股权,但是需要满足法定条件: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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