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经营异常企业是不合法的 未按规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可以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更正其公示的信息后,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未按规定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的企业,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的,应当先履行其信息公示的义务。 法律客观: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登记主管机关对企业法人依法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一)监督企业法人按照规定办理开业、变更、注销登记; (二)监督企业法人按照登记注册事项和章程、合同从事经营活动; (三)监督企业法人和法定代表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四)制止和查处企业法人的违法经营活动,保护企业法人的合法权益。第三十条登记主管机关处理企业法人违法活动,必须查明事实,依法处理,并将处理决定书面通知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