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蚌埠公积金退休提取什么时候可以办理 |
释义 | 一、蚌埠公积金退休提取什么时候可以办理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夏令14:00—17:30) 二、蚌埠公积金退休提取办理法律怎么规定 (一)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及各市州管理中心提取管理办法。 (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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