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二审的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是怎样的情况??二审的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是怎样的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规定,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认为依法不应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可以由第二审人民法院直接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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