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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成立外资企业流程
释义
    法律分析:1、签署外资公司委托书或协议书;2、拟写好公司的名称,至少三个;3、交付注册公司的费用;4、提交相关的资料;5、再将资料交给上海市对外贸易经济管理局,上海市工商局,上海市国地税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海关,上海市外汇局等部门办理;6、去银行开设基本户,并验资;7、刻公司的公司,法人章,财务章;8、交接资料,交付余款;9、领取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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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3:2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