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销售三无产品涉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的立案标准:销售金额超过五万元,尚未销售但货值金额超过十五万元,或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超过十五万元。 法律分析 销售三无产品的,涉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其立案标准: 1.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2.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 3.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 拓展延伸 三无产品质量监管措施及改进建议 三无产品指的是没有商标、没有生产日期和没有质量检验合格证的产品。为了加强对三无产品质量的监管,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加强对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督,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其次,加强市场监测和抽样检验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此外,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对三无产品的辨识能力,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改进建议方面,可以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提高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以威慑不法分子。同时,加强行业自律,推动企业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性。通过以上措施和改进建议,可以有效提升对三无产品质量的监管水平,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社会的安全稳定。 结语 加强对三无产品质量的监管,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加强市场监测和抽样检验工作,提高消费者辨识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加强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推动企业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以上措施和改进建议,提升对三无产品质量的监管水平,保障消费者权益和社会安全稳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