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了工伤保险之后,自己出现了一些意外伤害情况,可以进行报销的,否则的话,需要用人单位全额支付,报销的过程中需要几份病历呢? 一、工伤保险需要几份病例 工伤保险的医疗费用是与一次性伤残津贴共同一次性赔偿支付的,肯定需要你提供门诊,住院病历(出院时到医政处复印)还需要其它就诊的检查报告(如CT,磁共振,彩超等) 二、相关法律知识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对于员工的工伤保险,在报销的过程中的话,是需要提供一份病历就可以了,这个病例必须是需要到医院的相关地方进行复印的,还有其他的一些就诊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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