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上海市医保卡可在12个城市开通的异地就医委托报销服务中使用。持卡人可在指定医院刷卡就医,药物费可直接办理结算手续,住院费需个人垫付后,出院时将相关复印件和申报表送至单位,由单位按规定时间送至本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法律分析 上海市医保卡可以在开通异地就医的城市使用。上海市已与浙江杭州、嘉兴、湖州、宁波和安吉,江苏镇江、常州、南通、扬州和大丰,安徽马鞍山和河南洛阳等12个城市开通异地就医委托报销服务,上海市民可持医保卡在以上城市的指定医院刷卡就医。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的,药物费可以直接到就诊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结算手续,住院费需要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将住院病历复印件、医嘱单复印件、治疗用药明细表、原始发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住院报告单》、异地申报表复印件送到单位,由单位按规定时间送到本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拓展延伸 上海社保卡异地使用的限制和注意事项 上海社保卡在异地使用时存在一些限制和需要注意的事项。首先,根据相关规定,上海社保卡主要适用于上海地区的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险待遇。在异地使用时,需要注意是否与目标地区的社保系统存在互通机制,以确保能够正常结算和享受待遇。此外,不同地区的社保政策和报销比例可能存在差异,需要提前了解并做好准备。同时,持卡人在异地使用时应遵守目标地区的规定和程序,确保符合相关要求,避免出现问题。综上所述,使用上海社保卡异地时需要留意限制和注意事项,确保能够顺利享受社保待遇。 结语 使用上海社保卡异地就医需留意限制和注意事项,确保顺利享受社保待遇。需确认目标地区是否与上海存在互通机制,了解不同地区的政策和报销比例差异。同时,遵守目标地区的规定和程序,确保符合要求,避免问题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