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收入属于什么收入 1、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收入属于财产转让收入。财产转让收入通常视纳税人有偿转让各类财产取得的收入,包括转让固定资产、有价证券、股权以及其他财产而取得的收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财产转让收入是需要交税的,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二、办理土地使用权土地证所需的资料有哪些 办理土地使用权土地证所需的资料如下: 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