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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老旧房屋、无人居住的房屋就是空心房吗?
释义
    老旧房屋、无人居住的房屋不一定就是空心房,空心房,就是农村长期闲置、废弃、残垣断壁、破烂不堪、具有安全隐患以及建新未拆旧或不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的危旧土坯房。
    1、长期闲置荒废,没人居住且没人修缮的房屋;
    2、有安全隐患,不能满足农民正常居住需求的危房,比如有些农村还存在这的土坯房、茅草房等;
    3、农村违反相关的规定,胡乱建设的一些无人居住的空心房屋;
    4、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的房屋。
    空心房补偿标准:
    为了整顿农村空心房的问题,国家鼓励农村有偿退出空心房宅基地、有偿复垦空心房宅基地,给予农民一定标准的补偿,各地经济水平存在差异,相应的补偿标准也会不一样。例如,在重庆一亩宅基地可以得到10万-20万元的补偿,也就是说在重庆每平方米150-300元的农村空心房屋复垦补偿,而在辽宁的一些地区,中型宅基地可以得到50000元的补偿。有些农村地区经济没有那么发达,根据拆迁面积,按照每平方米40元的标准补贴农民。
    一、征地拆迁中的安置原则是什么?
    1、征地中拆迁农民住房应给予合理补偿,其中,在城市远郊和农村地区,主要采取迁建安置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在城乡接合部和城中村,原则上不再单独安排宅基地建房,主要采取货币或实物补偿的方式,由被拆迁农户自行选购房屋或政府提供的安置房。被拆迁农户所得的拆迁补偿以及政府补贴等补偿总和,应能保障其选购合理居住水平的房屋。
    2、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房屋拆迁按建筑重置成本补偿,宅基地征收按当地规定的征地标准补偿;在城乡接合部和城中村,当地政府应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合理预测一段时期内征地涉及的农民住房拆迁安置规模,统筹规划,对拆迁安置用地和建造安置住房提前作出安排,有序组织拆迁工作。
    3、安置房建设要符合城市发展规划,防止出现“重复拆迁”。其中,在城市远郊和农村地区,实行迁建安置应在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安排迁建用地,优先利用空闲地和闲置宅基地。纳入拆并范围的村庄,迁建安置应向规划的居民点集中;有条件的地方应结合新农村或中心村建设,统筹安排被拆迁农户的安置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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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21:3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