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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南京电动车牌照新规有什么
释义
    2019年4月15日,《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即“新国标”正式实施。根据全省统一部署要求,南京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新的标准,严格规范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电动车新国标中规定:电动自行车需具备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时速不能超过25km/小时、整车重量(含蓄电池)不能超过55kg、电机功率不得超过400W、蓄电池电压不超过48伏。
    常州电动车上牌照新规
    一、规范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1.凡未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2.本市实行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制度,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准的经销商为消费者提供带牌销售服务,带牌销售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江苏省电动自行车备案管理办法》、《江苏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管理技术参数规范(试行)》,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已购买使用符合《江苏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管理技术参数规范(试行)》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居住证)等到就近的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点(见附件)免费登记上牌。4.已购买使用不符合《江苏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管理技术参数规范(试行)》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可选择到各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点换购并免费登记上牌。二、规范非本市号牌电动自行车管理凡符合《江苏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管理技术参数规范(试行)》标准的非本市号牌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可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本市居住证)、车辆出厂合格证、车辆购置发票等到就近的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点免费办理转入手续。
    杭州电动车新规
    电动车的登记做如下的规定:1、备案登记车辆(包括已经公安机关防盗备案登记的 车辆)使用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止(地方已有立法规定的, 依照其规定)。未列入《公告》的电动自行车(含其他两轮电动车)备案登记后,使用期间车辆驾驶人应当戴安全头盔,不得载人,同时应当遵守非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定。2.禁止未经注册登记或备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含其 他两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 理部门依法扣留车辆,车辆列入《公告》的,责令驾驶人补办 注册登记并依法予以处罚;车辆未列入《公告》且经鉴定属于 机动车的,对驾驶人按照驾驶机动车认定。
    嘉兴电动车新规
    浙江嘉兴电动车新规:2019年1月1日起,禁止销售超标电动车,因销售企业未明确告知或告知不真实、不全面,导致消费者购买了超标车辆,不能依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企业退货或更换。
    温州电动车新规
    2019年4月15日新国标正式实施后,禁止未经注册登记或备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违反规定,交警部门依法扣留车辆,车辆列入《公告》的责令驾驶人补办注册登记并依法予以处罚,对未列入《公告》且经鉴定属于机动车的,对驾驶人按照驾驶机动车认定处理。
    南昌电动车新规
    南昌市公安局交管局明确和调整了相关政策,周六、周日将正常办理上牌。此外,调整后的政策规定,异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不能在南昌市城区通行,可凭车主居住证或在昌高校的大学生学生证和学校证明,办理电动自行车转籍登记。同时,对于对车架号磨损不清、拼装改装加装等情形一律不予登记。
    
     该内容由 杨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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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22:5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