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4s店没有给我购车合同吗 |
释义 | 4s店不给购车合同可能是因为销售人员失误、4s店出高价、经销商规避责任等原因造成。详细介绍如下: (一)销售人员的失误: 因为销售工作的疏忽,从而导致忘记把购车合同拿给消费者,这时应该主动向销售人员索取合同。 (二)4S店出高价: 在与车主签订合同时虽然在上面都有明确标明各项价格,但是有可能这些价格较高。为了防止客户后期对合同仔细斟酌发现问题,有的4S店会在提车之后收回购车合同。 (三)经销商规避责任: 为了后期服务时规避一些责任,并防止客户再次审核合同,经销商会在购车时收回合同或提车后收回。需要注意这是违法行为,消费者应该给予拒绝。 一、不买车购车定金能退吗 消费者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 (一)定金在我国《民法典》上有非常严格的界定: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按照法条解释,在收据上写的是定字,如果车主违约,除非销售方良心泛滥否则是不可能要回那笔钱。 1、定金和订金虽然同音,但是意思不同。定金在法律上有明确的概念,它既是履约的保证,又是一种支付,同时还是一种赔偿,即通过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来表明合同双方有意并要真诚履行签订的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被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在法律层面,订金的退还,要看双方具体的约定,或给付人的违约是否给收受方造成损失来决定是否应该退还订金。 二、买新车除了车钱到底还要交哪些费用 车辆购置附加费(汽车购置税):4274元(车价÷(117%)×5%)(4.0排量以上为40%,3.0到4.0排量为25%,1.6到3.0排量为10%,1.6排量以下为5%) 商业险(供参考,具体数目以4s店内为准): 第三者责任险: 1430元(赔偿限额:10万元) 车辆损失险: 1075元(车价×0.9%175) 不计责任免赔险: 501元【(第三方责任险车辆损失险)×20%】 全车盗抢险: 650元(赔偿限额10万元×0.65%) 玻璃单独破碎险: 120元(赔偿限额10万元×0.12%) (如有其他保险费用,另行增加) 交强险:1050元 车船使用税:480元/年 车船使用费:100元 牌照费用:250元(上海不算) 上牌费用:300元 照相费:30元 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上海150元/月,天津55元/月(其他城市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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