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为规避买卖双方之间的潜在嫌隙,一方应当事先仔细审查车辆相关资料,确保车辆所有权无争议,签订书面合同并明确车况标注在合同中。当车辆购买前出现争议时,应当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并保留证据备查。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有欺诈、威胁行为,不得恶意拖延履行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机动车转移登记前,买受人应当查验该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以及车辆商业保险单、强制保险凭证。必要时,可以要求卖方提供车辆的检验报告等证明材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应当在履行合同中遵循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合法原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条例》第二十五条:转移登记应当为买受人办理,买受人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办理。车辆转移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申请书,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和车辆商业保险单等材料。 以上法律依据旨在保障车辆买卖双方之间的公平、公正性,并规避双方之间潜在的法律风险与嫌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