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区内的井盖造成伤害承担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司法实务中,井盖致人损害的赔偿纠纷有着各种不同的情形,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第一,井盖权属主体即是井盖管理主体,其在对井盖的日常维护、修缮工作中存在瑕疵,受害人受损而求偿; 第二,在井盖权属主体之外,另有单独的井盖管理主体。井盖管理主体在对井盖的日常维护、修缮工作中存在瑕疵,受害人受损而求偿; 第三,井盖行政管理主体存在管理瑕疵,受害人受损而求偿; 第四,行为人用盗窃等手段破坏井盖公共设施,受害人受损而求偿。 面对纷繁复杂的井盖致人损害的赔偿纠纷,应该构建和完善由民事责任主体、行政责任主体和社会责任主体相互补充的多元化救济体系,以实现受害人救济的最大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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