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抵押权人能否追偿其他担保人 1、抵押权人不能追偿其他担保人。多个保证人提供担保的,保证人可以向其他连带责任保证人追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抵押权人能否参与其他财产分配 抵押权人可以参与其他财产的分配。抵押权为抵押权人确保其债权得以实现的保障,若抵押权实现以后,债权人仍然不能获得获得清偿的,可作为一般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其他财产主张权利,要求其清偿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