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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担保期限如何约定?
释义
    担保期限:若合同中有约定,则按约定执行;否则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六个月。保证责任:包括主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和费用,可约定代为履行或承担赔偿责任。若未约定,则视为代为履行。一、担保期限如何约定?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如有约定,按照约定期限执行;若无约定,则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六个月。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若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则视为未约定。若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保证责任如何承担?
    保证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两种:一是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务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二是保证责任的内容包括代为履行和承担赔偿责任两种,具体应由当事人约定。代为履行即双方约定,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代其履行。《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该内容由 姚凌峰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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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9:2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