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两脚叉开与肩同宽,然后两脚微蹲,蹲的时候注意膝盖不能够超过脚尖。不然站久了可能会使你的膝盖受损。这样才能够让你既罚站了,又不会损害健康。让他们双手抬起来,在胸前做一个抱球的姿势。用这种方法罚站的话,很快就受不了了。一般来讲站20分钟左右手脚就开始发抖,人会非常的痛苦。而且这个方法对锻炼身体也有好处。 老师罚站的行为是否属于体罚学生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只是为了教育学生,要学生站着反思过错,并且时间不长,则不应视为体罚。如果罚站时间过长,且理由牵强,则应视为体罚。另外,罚站的方法,不违反任何法律规定,只符合教师行为守则相关的一些条款。教育法保护的对象是学生受教育的权利,教师法是保护教师的权利,明确教师的权利及义务的。只是在某条款中明确了一句经常体罚学生且经教育而不改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所以教师罚站学生,是不违反法律,而只违反守则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三条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十五条 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完善安保设施、配备安保人员,保障未成年人在校、在园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学校、幼儿园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身心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学校、幼儿园安排未成年人参加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