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判刑标准细分? |
释义 | 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的构成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上表现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才能构成。 4、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 一、购买运输假币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购买运输假币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即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 3、客体要件是国家对货币的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即客观方面表现为购买、运输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使用假币罪的构成四要素具体是什么 使用假币罪的构成四要素具体如下: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持有或者使用伪造的货币的行为危害或已经危害国家货币流通秩序,妨害国家货币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持有、使用伪造的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其持有、使用伪造货币的行为都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仍非法持有与使用,如受他人的蒙蔽、欺骗误以为是货币而为之携带或保管的,在出卖商品、经济往来等活动中误收了伪造的货币后不知道而持有或使用的等,因不具有本罪故意而不构成本罪。但误收后发现为伪造的货币仍继续持有或使用的,仍可构成本罪而按本罪论处。所谓明知,既包括对伪造的货币的确知,即完全知道所持有、使用的货币是伪造的,也包括对伪造的货币的可能知,即对持有、使用的货币虽然不能完全肯定是伪造的,但却知道其有可能是伪造的。至于犯罪的动机则多种多样,但不能出于走私、伪造、出售、购买、运输以及金融工作人员出于购买及以假币换取真币等罪的故意,否则应构成他罪,而不是本罪。另外,明知他人持有的是伪造的货币,而代为收藏,对于他人则是本罪的故意,而对于收藏的人,则由于不具有实际上的支配与控制力,因此,其故意的内容则是帮助他人窝藏赃物,构成犯罪的,应以窝藏赃物罪论处。 三、假币犯罪类型有哪些 刑法设定的假币犯罪类型有六类,分别是: 1、伪造货币罪; 2、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 3、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4、变造货币犯罪; 5、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购买假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假币换取货币的行为; 6、走私假币罪。 刑法中有哪些过失犯罪的类型 1、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2、过于自信的过失。又被称为有认识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二款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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