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江西省反贪局官网 |
释义 | 法律分析:反贪局侦查案件后,发现贪腐败案件证据不足的,相关调查人员会将案件结果向检察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报告,不追究法律责任的,就会撤销案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四十条 监察机关对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进行调查,收集被调查人有无违法犯罪以及情节轻重的证据,查明违法犯罪事实,形成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链。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及其他非法方式收集证据,严禁侮辱、打骂、虐待、体罚或者变相体罚被调查人和涉案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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