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他人发视频诽谤并公开自己的隐私是否违法?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遭遇他人诽谤,相应的书证、录音、视频或者是截图,都可以作为证据,证明存在诽谤的事实。需要注意的是,诽谤罪与一般的造谣违法行为是不同的,必须满足以下的要求,才可构成诽谤: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散布虚假的事实,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构成本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诽谤罪,外加侵犯隐私 法律分析:、网络诽谤取证方法如下:(1)截图留作证据; (2)申请人民法院从网站后台调取; 您需举证的方面有:主体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客体上,侵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主观方面,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我在QQ上被人侵犯隐私,她还要发我同学威胁我? 侵犯他人隐私的处理办法有:1、协商处理,当事人可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2、报警处理,可由公安机关给予侵权人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的治安处罚。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我的不雅视频是否侵犯了我的个人隐私权 法律分析:该行为涉嫌违法。通过网络发送传播拍摄他人的视频,修改伪造视频或用于商业途径的行为侵犯了他人隐私权,建议直接报警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第一千零三十四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如果别人将我和他的聊天记录公布属于侵犯隐私吗? 法律分析:要看曝光者的目的。别人的聊天记录属于别人的隐私,私自散布他人隐私属于违法。如果造成严重后果,涉嫌犯罪。同时侵犯别人的隐私权还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你好,如果有人公布我和他的聊天记录是侵犯隐私的 要看曝光者的目的。别人的聊天记录属于别人的隐私,私自散布他人隐私属于违法。如果造成严重后果,涉嫌犯罪。同时侵犯别人的隐私权还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四十一条 公安人员在执行本条例时,应当严格遵守法纪,秉公执法,不得徇私舞弊。禁止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打骂、虐待或者侮辱。违反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公民给予的治安管理处罚错误的,应当向受处罚人承认错误,退回罚款及没收的财物;对受处罚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损失。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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