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您好,两口子感情不好没有离婚,但是不在一起已经有6年了,在法律上不算自动离婚。 法律上没有自动离婚之说。我们国家法律规定,现在离婚分为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 如果你们夫妻双方达成协议的话,是属于自愿协议离婚的,需要经过一个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经过后,双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无误后,会颁发离婚证。如果你们夫妻双方达不成协议,或者一方不愿意离婚的话,你们就要走诉讼离婚的程序。夫妻双方就离婚事项无争议,需要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办理离婚登记的,双方拿到离婚证的最长时间为六十日内。 夫妻双方如果对离婚、离婚后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审理后,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最后,感情是来之不易的,毕竟你们是有感情的。才会结婚,那么在生活中遇到一些困难那也是正常的现象。正所谓夫妻床头吵架床尾和,根本没有隔夜仇。如果不去解决这类的问题,一味的只是离婚逃避,那么一辈子也不可能都会后悔。希望你们在离婚的时候,可以考虑清楚各方面的因素,最后再做出决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_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