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家庭电器属于离婚财产吗,怎么规定 |
释义 | 离婚时,家庭电器的归属根据购买时间划分,结婚前购买的属于个人财产,结婚后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另外的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财产等,夫妻享有平等处理权;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遗嘱或赠与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专用生活用品等。 法律分析 家庭电器若无特殊约定的,可以将其划分成为离婚财产在离婚时进行分割。如果该家电购买于结婚登记前的,应当认定为购买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该家电购买于结婚登记后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拓展延伸 离婚财产分割中家庭电器的归属权如何确定? 离婚财产分割中,确定家庭电器的归属权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首先,需要考虑家庭电器的所有权归属,即电器是由哪一方购买或所有。如果是共同购买或共同所有,通常会根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进行分割。其次,需要考虑电器的使用情况。如果一方更多地使用电器,可能会有权保留或得到更多的电器。此外,还需要考虑电器的价值、年限以及维护情况等因素。如果一方为电器的购买、维修或保养付出更多,可能会在分割中得到更多的权益。最后,需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相关判例进行具体裁决。因此,离婚财产分割中家庭电器的归属权的确定是根据多个因素综合考虑而定的。 结语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确定家庭电器的归属权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家电的购买时间、所有权归属、使用情况、价值和维护等因素都会影响分割结果。此外,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相关判例进行具体裁决也是必要的。因此,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对于家庭电器归属权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以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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