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找不到被告人收不到传票怎么办? |
释义 | 法院一般让原告找被告人,实在找不到可以公告送达。如果确实没有联系到对方,且没有依法送达传票的话,确实不应当正式开庭。打电话不通,可以提供具体地址后,在法院也无法联系到对方前提下,进行公告诉讼送达,公告期满视为对方已经收到。法院发传票找不到被告的,可以由法院进行公告送达。《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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