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施工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
释义 | (一)工程质量缺陷不适用“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一年的短期时效,而适用一般诉讼时效三年。 (二)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以及竣工验收各阶段的施工质量缺陷争议,其诉讼时效自阶段质量验收发现缺陷或者阶段质量验收未通过时起算;如质量缺陷争议已委托鉴定的,自鉴定单位出具鉴定意见后二年。 (三)工程交付使用后,发包人主张承包人的工程保修责任,诉讼时效根据工程不同部位的最低保修年限而定:工程一般部位即一般土建、装修和管道工程的保修责任,诉讼时效为合同约定的不少于2年的保修年限后3年; 施工合同进行备案的时候要带上《备案申请书》;施工合同原件以及施工人的资质等相关的材料。如果发射过了施工合同纠纷诉讼的话,有效期一般是三年的时间的。 一、建设工程包括哪些内容 1.工程质量:包括其在安全、使用性能以及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2.工程质量标准:是指工程施工、检验和评定质量的技术依据; 3.工程完成:就是指施工单位完成了约定的各项内容; 4.竣工验收:是指工程完工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竣工验收报告,然后,勘察、设计、建立单位出具合格证明,再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及专家进行的验收。 5.竣工验收备案:是指建设单位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6.验收通过:就是参见验收的勘察、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各方形成了一致的认可意见。 7.保修:是指对建筑工程验收在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质量缺陷进行修复。 二、建筑安装工程质保期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保修。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施工单位实施保修,原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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