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行使撤销权需要以下条件: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 (二)债务人实施了一定处分财产的行为; (三)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四)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 (五)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行使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