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派出所为什么不给开监护证明 |
释义 | 派出所不给开监护证明的原因如下: 1、不需要开; 2、出具户口簿就可以证明; 3、行政不作为。如果确实需要,他们如果不出具,可以起诉公安机关,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公安机关为你开具不立案证明。另外公安不给开监护证明属于行政不作为。 指定监护人的权利如下: 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监护人应当保护被监护人人身方面的合法权益,主要包括被监护人的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监护人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可以合理利用或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当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有权代理被监护人请求人民法院给予保护,代为参加民事诉讼活动; 2、担任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3、照顾被监护人,监护人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监护人对未成的人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使其安全、健康地成长,并在德、质、体方面全面发展、监护人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监护人应当预防和制止未成年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卖淫等行为、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使未成的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监护人不得允许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做童工、监护人在未成年人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有赔偿经济损失的义务、监护人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人单独居住、监护人对未成年人不得放任不管,不得迫使其离家出走,放弃监护职责。未成年人离家出走的,监护人应当及时查找,或向公安机关请求帮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三条 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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