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怀孕了可以告到对方赔偿吗 |
释义 | 对方怀孕了可以告到对方赔偿。赔偿和对方是否怀孕没有直接关系。但是赔偿时需注意要遵守法律,依法赔偿,不要动用暴力等违法行为进行催款。其中,赔偿是指对损失、损坏或伤害的补偿;对受害的一方补偿或赔款。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一、国家赔偿法中关于时效的问题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 二、孕妇提出离婚赔偿怎么计算 如果在女方在怀孕期间提出离婚,其处理跟一般离婚案件区别不大。而且女方得到赔偿的多少,不是因为在怀孕期间还是不在。赔偿要看是否有法律规定的情况出现,若无,一方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但若另一方为了早点离婚,愿意补偿或少分财产,这也是可以的。 三、请求离婚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请求离婚赔偿的条件有: 1、对方有重婚行为,重婚是指已有配偶与他人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同居; 2、对方与他人同居,此处的“同居”不包括以夫妻名义同居; 3、对方实施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4、对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对方有其他重大过错; 6、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 7、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 8、请求人无过错。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在一审时如果没提出,在二审时才提出来,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提起离婚赔偿偿诉讼。 夫妻离婚财产的分配要照以下情况分: 1、个人财产归个人; 2、共同财产一般一人一半; 3、过错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4、弱势一方、尽责多的一方可以多分。 综上所述,请求离婚损害的条件有五项,在符合请求赔偿的条件下,要求无过错方才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夫妻离婚财产分配要视情况而定,针对无过错方可以主张多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 第九条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第十条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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