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丢了民政局会不会给补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 离婚协议书丢了民政局会给补办的。因为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时,有向民政局提交过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只要当事人依法提出申请,民政局就可以根据登记记录补办,并加盖公章。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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