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结婚证身份证丢了怎么办? |
释义 | 办理结婚证身份证丢了的情况下,当事人可凭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户籍证明申请离婚登记,或起诉离婚。且登记离婚的,确认符合条件,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当事人即可领取离婚证。双方婚姻关系就此解除。 一、提离婚没有户口本怎么办 离婚没有户口本的方式:若当事人已经办理过户籍登记的,则需当事人依法向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申请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然后,即可凭该证明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或直接起诉离婚。若当事人未办理过户籍登记的,需前往其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户籍登记,再凭新领取的户口本进行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 二、最新离婚去哪里离 当事人应当去人民法院,或者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当事人选择协议离婚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离婚证,当事人与对方签订离婚协议后,应当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并且提供相应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后,再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认为符合离婚条件的,会当场发给离婚证;选择诉讼离婚的,应当去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解除婚姻关系,人民法院立案之后,会依法进行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在调解无效后,会准予离婚,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感情未完全破裂的,会判决不准离婚。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第二次起诉离婚的,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三、感情不合怎么办离婚 感情不合离婚可按如下方式处理:如果双方能就离婚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可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符合条件的,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若双方无法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 当事人无法提交居民身份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 第三条 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再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书面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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