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执行就会上失信人名单吗 |
释义 | 强制执行会不会上失信人名单视情况而定: 1、申请强制执行和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不一样; 2、申请强制执行之后,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或者被执行人及时偿还债务,就不会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3、申请强制执行之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会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综上所述,申请强制执行和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是不一样的,没有必然联系。并不是被强制执行之后过一段时间就一定会被列入失信名单。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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