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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净身出户方要不要承担共同债务
释义
    离婚净身出户方要承担共同债务,具体如下:
    1、离婚时夫妻一方净身出户是共同财产分配的选择,但如果债务是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共同生活外债,则应由夫妻共同承担;
    2、夫妻共同生活时产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当共同财产不足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偿还。
    共同债务一般根据欠债用途认定,通常这些债务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双方共同签字确认过的债务;
    2、欠债是不知道,但事后予以追认的;
    3、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或者共同生产经营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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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2:45:43